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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所合伙人李静律师承办案件获评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竞争垄断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3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竞争垄断委员会及专业审判团队的设立情况并发布竞争垄断十大典型案例。重光合伙人李静律师代理的“省钱招”插件不正当竞争案获选为典型案例。
【基本信息】
案号:(2021)京73民终109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网聘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人才服务公司、某咨询公司
【胜诉方代理律师】
李静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点评】
清华大学张晨颖教授: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是数字经济时代竞争法所面临的重要时代课题。本案判决澄清了互联网环境下《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的三个重要问题,一是明确了平台竞争关系的认定标准,提出竞争的本质是对交易对象的争夺。无论商业模式是否相同,只要具有相同的用户群体并在经营中争夺与相同用户的交易机会,均存在竞争关系。二是明确平台“搭便车行为”减少了市场的激励、损害了创新,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三是明确经营者宣传信息在损害赔偿中证明中的推定作用。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经营者应当承担基于宣传所产生的事实推定后果,相关宣传可以作为计算损害的依据。该案对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具有建设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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