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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律师事务所为广西第一单保障房证券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5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单保障房证券化项目--柳州市柳东新区保障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成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7.2亿元。
本所高级合伙人刘飞宇律师、合伙人田社国律师、合伙人于鹏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柳州市柳东新区保障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了包括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文件攥写、交易合规审核在内的全程法律服务。刘飞宇律师团队本次对广西首单保障房证券化项目成功挂牌的服务实践,为广西其他城市开展保障房证券化项目提供有益借鉴。
本所高级合伙人刘飞宇律师、合伙人田社国律师、合伙人于鹏律师组成的金融证券律师团队先后为银行间市场首单扶贫资产支持票据、全国首单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全国首单地方政府生态保护专项债券以及多个地方首单债券融资项目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对各项目的交易结构的设计、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格、批复文件的要求等方面提供全程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