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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合伙人田社国律师受聘上海证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债券专家”


  
  2019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为本所合伙人田社国律师颁发“地方政府债券专家聘书”,聘任田社国律师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地方政府债券专家。
  重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1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成立的部属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长期致力于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等债券、股权融资的金融法律服务。自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以来,本所先后为天津市、河北省、江西省、四川省、内蒙古等地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新增项目专项债券以及一般债券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2019年1至4月份,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333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8216亿元,发行专项债券8117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12940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564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7297亿元),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339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7.8年,其中一般债券8.6年、专项债券7年;平均发行利率3.39%,其中一般债券3.42%、专项债券3.35%。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有效地解决了各地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要,并降低了各地的综合融资成本。
  本所高级合伙人刘飞宇律师、合伙人田社国律师、合伙人于鹏律师组成的金融证券律师团队先后为全国首单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全国首单地方政府生态保护专项债券以及天津市、河北省、江西省、四川省、内蒙古等地的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对各项目的交易结构的设计、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格、批复文件的要求等方面提供全程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