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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2-28 13:35:08 作者:北京市司法局
2月26日,由市司法局主导推动的固化“法律服务村居行”推进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启动仪式在海淀区政府隆重举行,正式拉开了我市固化“法律服务村居行”推进建立村居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的序幕。启动仪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同志主持,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各区县司法局局长、主管律师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律协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代表和海淀区村居民代表及部分媒体记者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同志首先宣读了对在2013年“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百名优秀公益律师的表彰决定,与会领导同志向获奖律师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随后,来自东城、西城、海淀、丰台区的村居委会主任代表同聘请的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代表共同交换了代理服务合同文本。海淀区及东城区两名村居委会主任、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李海珠律师分别代表村居委会及法律顾问律师介绍了聘请法律顾问的做法及成效。海淀区司法局局长周玉鑫同志代表各区县司法局做了表态发言。
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开展以来,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组织、扎实推动,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广大律师积极参与,“一村一居一律师”工作网络基本建立,结对律师定期、经常深入村居开展“讲询调训”的工作机制日臻完善,形成了首都公益法律服务的一个新的品牌。
为有序做好“村居法律顾问”试点工作,于泓源局长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贯彻三中全会决定作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要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服务,建立长效化公益法律服务机制的有力抓手;是扩大影响、树立形象的重要途径。
二是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把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组织引导结对律师,主动采取多种形式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要推动建立定期服务、限时服务、主动服务、工作记录、联系沟通、工作报告、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广大结对律师要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法律服务,定期、经常深入村居,围绕村居委会公共管理和村居民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讲询调训”。
三是统筹安排、平稳过渡,做好“法律服务村居行”和“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衔接。在坚持既有做法、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各区县司法局要进一步完善“一村一居一律师”工作网络,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满足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扎实做好门头沟等6个远郊区县签约律师资源库建设。在“一村一居一律师”工作基础上,各区县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运用纯公益、公益加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鼓励支持结对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全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积累经验。
四是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做好“村居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把固化“法律服务村居行”,推进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摆上重要议程,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资金补贴等长效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统筹做好结对律师的组织、调配和业务指导,加强对结对服务工作的跟踪、督查和情况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和成效。深入挖掘并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树立和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于泓源局长最后强调,开展建立村居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是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推进首都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满足广大市民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平台。希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工作优势,践行为民宗旨,在推进首都法治城市建设,服务保障民生中取得新成绩、作出新贡献!